商品特色
可選擇一次領
或保證10/15/20年給付
適合未來家庭經濟支柱
用時間累積財富
範例說明
陳小光是30歲年輕人,財務規劃從現在開始!
保障內容
投保內容 | 保險給付金額 |
---|---|
用轉帳方式年繳6萬元,選擇保證期間20年。 (單位:新台幣/元) |
於50歲進入年金給付,若選擇「一次給付」年金,可領回金額為1,488,961元。 |
若選擇「分期給付」,每期金額為56,316元,20年累計領回1,126,320元,之後生存期間每年繼續領回至110歲為止。 |
*年金分期給付至其身故或保險年齡屆滿111 歲前。
*上述金額在不考慮任何解約情況、並假設宣告利率自第二年起皆為2.15%為範例,且維持固定不變,實際金額有可能不同。
本範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本商品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每次繳交金額下限 | 定期繳 | 不定期繳 |
---|---|---|
第一期 |
新台幣3,000元 | |
續期 |
新台幣3,000元 | 新台幣1萬元 |
- 第一期保險費及每次續期保險費,最高不得高於新臺幣75萬元。
- 每一被保險人網路投保通路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之累計保險費不得超過新臺幣750萬元。
- 繳費方式分為分期/彈性繳(不須約定繳費時間但每次繳款需親臨本公司服務據點繳費)
年金累積最少6年,領回方式如下:
A.一次領回所有年金
B.分期領回
可選擇保證10/15/20年給付,每年領回,活越久領越久,在保險年齡達111歲前的生存期間內,每年領取之年金金額總和最低新臺幣3萬元,最高新臺幣120萬元。
年金給付方式一律以匯款方式給付。
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
- 保險年齡達54歲以上,需於投保時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
- 最遲需在保險年齡達8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開始支領。
- 累積期間變更,需在原年金給付開始日之90日前申請。
不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
以保險年齡達60歲之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 網路投保須使用要保人本人之活存帳戶。
- 若保費超過10萬元以上,而以活存帳戶扣款者,請利用讀卡機以晶片金融卡、自然人憑證或網銀帳戶約定帳戶扣款,或可利用全家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KIOSK)約定帳戶扣款(立碼驗) 立碼驗約定帳戶繳費服務說明 ,則不受每日交易限額10萬元之限制。
相關規定請以新光人壽投保規則所載及核保作業為準
商品文號
105.09.01新壽商開字第1050000152號函備查
109.07.01依108.12.30金管保壽字第1080439731號函修正
主要給付項目
年金
給付項目
-
年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年金給付開始日時仍生存者,本公司依照保戶所累積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及約定之年金給付類型計算年金金額,之後每屆滿保單週年日且被保險人仍生存者,則本公司依約定之年金計算方式及給付方式給付年金金額。
- 年金給付開始日: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且最遲需在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86歲之保單週年日前開始支領(當要保人不做給付開始日的選擇時為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60歲之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54歲以上,要保人需於投保時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
- 年金給付類型:保證期間10年、15年、20年終身生存年金,另在保證期間內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之。
- 年金給付方式:一次給付及分期給付(年給付、半年給付、季給付及月給付)。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但本商品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每月可能變動,會隨本公司定期宣告而改變,宣告利率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保證。
-
宣告利率會隨經濟環境而有波動,本公司不負最低宣告利率保證之責。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本公司網站(www.skl.com.tw)查詢。
-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5%,最低1.5%;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031-115)或網站(網址:www.skl.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資訊公開說明請查詢本公司全球網際網路網址:www.skl.com.tw,或逕至全國各分公司電腦查詢、下載。
- 不分紅保險單資訊揭露:依93年12月30日金管保三字第09302053330號函及96年7月26日金管保一字第09602083930號函規定,不分紅保險單應揭露被保險人性別,以至少三個主要年齡層之代表年齡計算之數值,相關數值請至本公司網站(www.skl.com.tw)查閱。
-
本商品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保障內容 |
取消投保 |
保障期間延長 |
保障期間縮短 |
保額 |
保單 |
1、請至客戶服務中心>保單管理>投保紀錄>找到該筆保單號碼>執行「保單退保」,申請時間限制:最慢請於保單生效時間「前一個小時」提出申請。 |
1、很抱歉,目前尚未提供線上原保單期間延長、縮短及保額加大、縮小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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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 |
保單日期已生效,無法辦理變更。 |
1、如需保障期間延長,最慢請於欲生效日期、時間「前2個小時」重新加購一份保單。 |
1、申請時間限制:依「保障終日時間前一日」為最慢申請日,因未足一日是無法進行退費的。 |
保單日期已生效,無法辦理變更。 |
一般來說,投保完成後約七個工作天會進行保單寄送事宜。但如出發前尚未收到保單,其實亦是沒有關係的。因為當投保完成時,本公司系統會寄發一封繳費成功確認信函給您。或您可將本公司海外急難救助電話(02)-25239776記下或隨身攜帶即可。
「金融憑證」:簡單的說,使用於金融電子交易的數位憑證就叫做「金融憑證」。金融電子交易包括網路銀行交易、證券(期貨)及基金電子下單交易、保險公司的線上保單電子交易等等。 「金融憑證」請使用電腦版操作
「簡訊OTP動態密碼」:一次性密碼(One Time Password,簡稱OTP),又稱動態密碼,是指只能使用一次的密碼。為了解決一般密碼容易遭到破解情況,因此開發出一次性密碼的解決方案。
請於客戶服務中心點選「忘記密碼」功能,輸入您的身分證字號及原E-mail信箱,系統會自動發送一封密碼重置連結到您的E-mail信箱,請至連接網址輸入您的新密碼即可。
1、可撥打至新光人壽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
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服務時間08:30~22:00)
2、於新光人壽官網上的保戶留言板上留言,
公司於收到留言後將有專人儘快回覆及協助處理相關問題。
當本公司接收到您的投保訊息後,將E-MAIL發送通知投保確認函,另於次工作日上班時間亦會隨機抽樣聯繫您以做投保確認。7個工作日後將寄送保單給您。為了確保您的權益,請務必留下完整且正確的聯絡資料。
由於我們已將相關折扣回饋在保險費中,讓您享有更優惠的費率,因此透過網路投保可享有較低的保費。